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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民律师办理的T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获不起诉处理

发布日期:2019-06-12

       厚启讯:日前,我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建民律师办理的T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

  2016年5月至7月期间,T某与他人帮助淘宝商家处理扣分降权事宜,从中收取商家给付的36万元费用,并将部分费用给付上家。上家通过联系淘宝内部人员,将商家的申诉申请通过,并撤销处罚。侦查机关认为,T某的行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接受委托后,刘建民律师通过多次会见T某及与侦查人员沟通了解案情,对该案制定了“争保求免”的辩护方案,在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T某不予批捕的辩护意见,后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T某不予批捕,T某先予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刘建民律师经过对案件材料的细致研究,并与检察官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向检察机关提交多份辩护意见,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作犯罪处理,最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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