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近日,由我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建民律师办理的一起徐谋涉嫌虚假诉讼案获检察院不起诉处理。
刘建民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以后,对案件材料进行仔细研究,撰写多份辩护意见,并与当事人、检察官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
辩护人认为徐某在提起追索劳动报酬民事诉讼中,在存有真实劳动报酬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真实欠款金额的行为,不属于虚假诉讼罪中“捏造”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存疑。据此,辩护人提出了三点辩护意见:(一)徐某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且公司存在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徐基于此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二)超出正常劳动报酬部分金额系事出有因,而非凭空捏造;(三)徐某主观上为解决债务清算,而非故意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