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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启律师受邀参加第五届东海刑辩论坛

发布日期:2019-01-07     浏览:

       厚启讯:1月5日至1月6日,第五届东海刑辩论坛暨温州律协刑委会2018至2019跨年年会在温州市铂尔曼酒店隆重开幕。本次论坛主题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机遇与新挑战”,由温州市律师协会主办,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承办,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协办,全国各地刑辩律师和温州当地司法系统同仁共计600余人参会。我所主任胡瑞江、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魏巍、合伙人陈洁琼、王小兵和律师刘建民、张金明、陈妮赴瓯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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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专家顾问、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少文受邀为本次论坛做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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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文老师

  陈少文老师的授课题目为“律师专业说服的有效性”。陈教授保持了一贯“深刻而有趣”的风格,充分展示了口头说服和书面说服的区别、适用场域和具体方法。第二位分享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章宣静检察官聚焦司法会计鉴定,围绕司法会计鉴定的概念、司法会计鉴定的问题、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区别、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审查及质证四方面展开,全面梳理了司法会计鉴定的审查重点和难点。蚂蚁金服安全官金嬿女士作为互联网公司法律政策研究专家,带大家走进网络黑灰产,分析了网络黑灰产中涉及的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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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教授

  陈瑞华教授作为本次论坛的重量级嘉宾压轴登场,在1月6日用一整天的时间为大家带了实务与理论并重的思想盛宴。陈教授的证据课主要分为七大部分:(一)刑事证据法学的两个核心概念:“证明力”与”证据能力”;(二)证据的鉴真规则;(三)言词证据的审查判断;(四)笔录证据的审查判断;(五)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七)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陈教授近7个小时的授课全程脱稿,逻辑清晰、观点明确、旁征博引、案例丰富,牢牢抓住在场600位听众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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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瑞江主任

  在交流沙龙环节,我所主任胡瑞江受邀发表关于“监察法与刑诉法的法律程序衔接”的观点。胡主任认为《监察法》和《刑诉法》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三句话,第一句话是《监察法》是《监察法》,《刑诉法》是《刑诉法》。因为监察委明确表态不执行《刑诉法》,《监察法》与《刑诉法》是两部性质不同的法律;第二句化是《监察法》中有《刑诉法》。《监察法》中有多个条款规定了检察院的职责,检察机关的职责理应在《刑诉法》中予以明确,比如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以及不起诉的程序等等;第三句话是《刑诉法》中有《监察法》。《刑诉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自行补充侦查监察委的案件,理论上检察机关在特定情况下也具有了部分监察职权。事实上,虽然《监察法》与《刑诉法》存在诸多不同,但两部法律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应当被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并遵守,否则在监察委所办理的相关案件中就可能出现不和谐的冲突。

  两天的论坛议程紧凑、内容丰富、信息喷涌,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对盛少林主任领衔的温州律协刑委会的组织能力由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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