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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楚开在第七届鹭岛刑事法论坛就共同犯罪辩护做主题演讲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

厚启讯:2022年9月24日,第七届鹭岛刑事法论坛在鹭岛厦门隆重举办。本次会议以“共犯扩张与辩护应对”为主题。本次论坛在厦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由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承办,厚启所主任邓楚开律师受邀为论坛第四单元“共犯处置的程序应对与证据之辩”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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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共同犯罪辩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的刑事辩护经验,邓主任就“对同案被告人通过认罪认罚分化瓦解怎么应对”、“对同案被告人分案处理造成既定结果怎么应对”、“共同犯罪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如何操作”等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邓主任在演讲中讲到,现今认罪认罚存在一种奇怪的现象,有的共同犯罪案件排名靠前的被告人不认罪,排名靠后的被告人成批地认罪,检察机关通过这种方式,对被告人进行分化瓦解,试图将生米煮成熟饭。在法庭上,面对自己的当事人排名靠前但不认罪,排后靠后的的同案被告人大量认罪认罚的情况,辩护人要努力通过对认罪认罚的同案被告人发问与质证,得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实施反分化瓦解,尽可能地将被告人与辩护人结成统一战线,以实现辩护目标。

有的法院对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先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形成既定事实,然后开庭审判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邓主任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对于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实质上已经未审先判,此时要对审判长,甚至所在法院的所有法官提出申请回避,因为此时他们的未审先判行为破坏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已经不可能公正审判未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以审判人员“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申请回避。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在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时,辩护人只知道自己的当事人情况,不知道其他被告人的情况,也不能通过其他律师了解其他被告人就非法取证问题怎么讲。面对这种困局,邓主任提出,辩护人可以了解哪些律师提出了排非申请,从而确保在法庭上心中有数。在法庭调查中,可以通过对其他被告人逐一发问,了解公安非法讯问事实,形成证明公安非法取证的合力,并在质证时佐证公安非法取证的事实。

邓主任提炼自己的辩护经验,就共同犯罪案件的程序与证据辩护问题的主题演讲,实务性、操作性很强,获得听众的高度认可,大家表示听后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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