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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楚开律师赴西北政法大学参加刑事辩护教学模式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3-12-26     浏览:

厚启讯:2023年12月23日,厚启所主任邓楚开律师受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之遥,参加“刑事辩护教学模式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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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主办,北京大学出版社、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刑事法学者、刑辩律师40余人参加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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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开幕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理事长汪功新、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蒋洁致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学龙主持。

开幕式后,会议分为“主题报告”、“刑事辩护的教学内容”、“刑事辩护的教学模式”、“刑事辩护的教学方法与技巧”四个单元进行研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汪海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门金玲,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汪世荣、宋志军、贺红强、步洋洋、副教授张斌、杨恪,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的研究人员梁雅丽、华洋、邓楚开、温艳秋、蔡华、陈亮、魏艳昭、郝大明、曹春风、杨文斌、朱勇辉、毛立新、楚啸、伍正龙、赵波、盛铭等先后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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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律师在研讨中指出:(1)刑事辩护课、刑事辩护学进学校、进课堂,能解决当前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之间脱节问题,在法律理论与实践之间实现无缝衔接,很有意义。(2)刑事辩护制度与刑事辩护学虽然会有部分内容交叉,但二者性质不同,前者是一个研究规范与制度的学科,后者是一个关注事实及效果的学科。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像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宪法学与政治学的区分一样。刑事辩护学的教育,核心是进行刑事辩护技能培训,也就是培训怎么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办好案件,赢得诉讼。(3)招收刑事辩护方向的学生,要讲刑事辩护制度与理论课程,也要讲刑事辩护技能课程。如果没有这门课程,刑事辩护培养的特色就没有了,就无法实现大学教育与实践需求的无缝衔接。刑事辩护制度与刑事辩护技能两门课,类似于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区分,刑事辩护技能课应当由专业刑辩律师来讲,最起码要有资深刑辩律师的参与。对刑事辩护学的教学,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应当进行实践教学。比如,进行实庭观摩,然后展开研讨;给学员一套真实的案卷,要求进行阅卷,撰写辩护意见、起诉书与公诉意见,然后组织模拟开庭,并对出庭情况进行分析评判;结合老师自己办理的案件,给学生示范如何开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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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的主持下,西北政法大学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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