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近日,何嘉骏律师辩护的A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获不起诉处理。
2019年至2020年,被不起诉人A某在某保险有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期间,因团队发展需要,从B某(已判决)处以100左右一本的价格购买虚假高中毕业证6本用于团队人员入职。毕业证上盖有“某县教育委员会”等字样。
公安移送起诉时指控涉案假证18本,案件到检察院一周后,检察官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是缓刑。当事人随后委托何律师介入,经过仔细阅卷和详细研究,连续递交两份辩护意见,认为有证据证明的假证只有6本,假证没有流入社会,本质上是单位行为,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较小,具有从犯、自首情节,不能单单从假证数量上进行审查起诉。最后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