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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民办理的汤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未批捕

发布日期:2018-02-06

       厚启讯:2月2日,由我所刘建民律师办理的汤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获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汤某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事拘留,刘建民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后,一方面第一时间进行了会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详细听取了当事人的辩解。另一方面对汤某所述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进行研究,先后与公、检两机关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提交了辩护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经过审慎研究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对汤某不予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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