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1月6日晚,厚启内训如期举行。本次内训由我所陈洁琼律师解读《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通过对比《新解释》与《2013年解释》之间的不同之处,解读《新解释》修改的背景、修改的内容,分析对刑辩的影响,提出刑辩律师的应对策略。
第一,分析《新解释》修改的背景。陈洁琼律师通过政策所向、法规修订、现实所需三个方面,向大家分析了《新解释》修改的政策背景、法规背景和惩治背景。
第二,解读修改的内容。陈洁琼律师从加强对未成年、老年人等群体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利用保健食品等骗取财物的行为、依法惩治食品相关产品造成食品被污染的行为、新增回收或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处罚、依法惩治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禁用药物等十八个方面解读《新解释》修改的内容,并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进一步解释《新解释》出台后实务应用的新形势。
第三,分析对刑辩工作的影响。陈洁琼律师从刑辩市场、辩护难度、辩护效果、法律定性四个方面阐述《新解释》对律师刑辩工作的影响。
第四,提出应对《新解释》出台后的策略。陈洁琼律师从深入研究、立足专业、创造条件、提高立意四个方面,并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详细讲述了刑辩律师办理食品安全案件的策略。
课后各位律师纷纷讲述了此次内训的学习心得,张金明律师详细阐述其办理此类案件的心得体会,邓主任解答了大家办理此类案件的疑惑。各位律师通过此次《新解释》的学习,填补了新法规出台的知识空白,为今后办理食品安全案件积累了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