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厚启课堂第108期:套路贷案件引发的涉黑案件辩护思考

发布日期:2019-11-29     浏览:

      厚启讯:11月28日,我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魏巍律师带来厚启课堂第108期,题目为“套路贷案件引发的涉黑案件辩护思考”。

图片52.png 

  魏律师从其代理的一个涉黑案件入手,介绍了涉黑套路贷案件的基本辩护方法。该案件经过辩护,先后被检察机关和法院去掉黑、恶定性。魏律师认为,在套路贷涉黑案件的辩护中,首先要从整体上对定性进行分析,抓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即是否存在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基础。对于不存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基础的套路贷犯罪以及暴力或威胁情节较轻,最终以非暴力手段取得钱款的套路贷案件,不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要从个体上来找差异,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甄别是否属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图片53.png 

  魏律师还进一步提出了涉黑案件辩护的思考。第一,系统性地考虑问题。从2002年至2019年期间,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解释及会议纪要较多,在辩护时应当结合所有的法律规定作全面考虑,这样才能准确的理解法律精神及其概念内涵。第二,批判性地考虑问题。要对出台的法律规定抱持怀疑精神,在辩护中指出相关问题。其认为《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软暴力存在“循环论证”及“不加区分”的问题。第三,本质性的考虑问题。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既要从整体上予以考虑,也要从其每个特征的本质特征进行研究,才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问题做更深入的研究。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矩阵国际中心 3 号楼 7 层
传真:0571-86898968
邮箱:houqilawyer@163.com

“厚启刑辩”更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