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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论法”第十一期——王小兵:《刑事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综合运用》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

       厚启讯:7月29日晚,厚启所“以案论法”系列内训继续开展。证据的审查判断办理刑事案件的基础性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期内训,厚启所合伙人王小兵律师以近期经办的一起盗窃罪二审辩护案件为例,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综合运用》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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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一审判决认定,2020年8月以来,被告人T某利用其给被害人绍兴市某制衣有限公司负责人G某做司机的工作便利,多次通过转账方式盗窃G某微信、支付宝内的资金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40余万元,并窃得G某的华为pro20手机一台(经认定,价值1100元),合计价值491199元。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被告人T某辩称:涉案钱款是G某转给其用于网络赌博的,G某这次之所以报警称被盗窃,主要是因为钱输太多了,不敢让家人知道,于是让自己“背锅”。

  王律师二审阶段介入本案,经过查阅证据后认为,虽然本案的大部分证据对被告人T某都是不利的,T某的很多辩解也得不到客观证据的印证,但是综合全案证据分析,仍然不能排除是G某主动转账给T某或告知T某密码授权其转账的可能性。在分析具体证据时,王律师首先从单个证据的“三性”切入,揭露了被害人陈述的虚假性;然后从证据互相印证的角度对G的辩解进行了多方位的分析,认为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最后对全案证据综合分析,结合常识常情常理,认为本案的盗窃事实不能成立,最终形成了万余字的辩护意见提交二审合议庭进行审查。

  王律师以本案的办理过程为例,为大家系统解析了刑事案件证据材料梳理和建构辩护思路的全过程。分享结束后,大家针对证据审查和辩点梳理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从“以案论法”的内训收获了良好的学习提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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