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胡瑞江:律师的学习能力是首要能力

作者:胡瑞江 创始合伙人 发布日期:2018-06-27

平常与朋友聊天,经常会被问到是否希望子女长大后也做律师的问题,每逢此时心情就特别的纠结。律师,是我喜欢的职业,需要穷尽一切可能,调动一切力量完成客户的重托,新鲜、充实、富有挑战。然而,律师这个职业又特别的折磨人,不仅仅是因为行业内可怕的“二八现象”(20%的律师挣了这个行业80%的钱,大多数律师过得很“平庸”),还有就是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型职业,可谓一朝入行,学业不停,丝毫不能懈怠。


律师为什么是终身学习型职业?

360行,行行出状元。应当说,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但是,每一个职业对从业者的要求确实不尽相同。虽然任何行业的从业者都需要学习,学习的内容和方式却不一样。体力劳动者需要练就的是“孰能生巧”的本领,更重要的是经验积累;脑力劳动者则更需要“触类旁通”的悟性,须通过知识积累和创新思维创造价值。法律服务从业者既需要“知识储备”也需要“经验积累”。因为,法律法规不断被更新和修正,司法理念不断在调整,客户的需求不断被激发,律师如果因循守旧吃老本,就无法满足客户的需要,唯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律师如何养成一流的学习能力?

以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为例,每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法律修正案和各级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不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不可能做到与时俱进。

第一,常态学习和突击学习相结合

学习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应当成为一种习惯。所以,律师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必须是常态。著名钢琴家郎朗每天要练琴两个小时,雷打不动,目的是保持良好的“手感”。我们律师每天也要保持一定的学习时间和阅读量,保持对行业动态的“敏感”。当然,遇到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要突击学习,确保及时掌握,此时若还是按部就班的学,效率就太低了。


第二,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相结合

法律服务是实践性工作,更强调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实践脱胎于理论,理论可指导实践。理论的学习也不可荒废。律师学习理论知识不能像学者一样,从概念、历史沿革、观点碰撞等等方面刨根究底,而是学习理论界的“通说”,因为“通说”才是指导司法实践的学说。实践经验的总结则主要依靠对判例的研究,从判例中研究规律,在规律中总结原理,运用原理解决案件,周而复始,办案能力必然提高。


第三,自己学习和听人讲课相结合

律师的学习主要靠自学,我们已不是牙塔中的学子,没有“导师”长期在旁谆谆教导,只能靠自己在知识的海洋中觅食。因此,律师要选准自己的业务兴趣点,自我加压、自我管理、自我领悟。当然,正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自学的同时也不能自我封闭,应当多参加律师协会、高校、司法机关组织的相关培训,听听别人的经验,丰富自己的感悟。


第四,专门学习和碎片化吸收相结合

很多朋友抱怨没时间学习,白天要拜访客户,晚上要写材料,周末要参加会议,根本无暇看书。诚然,许多律师就是这样的工作状态。但是,忙,不是不学习的理由。忙中可以偷闲,只要合理安排时间总能有“充电”的机会。律师的学习时间是挤出来的。古人学习有“马上、榻上、厕上”之说,现代人仍然可以效仿。车里准备几本书,等客户的时候可以看;床边放上几本书,入睡前可以看;如厕时翻看一下微信朋友圈,了解一下最新业内资讯,都是碎片化学习的好方法。而遇到行业内的大法修正,还是要专门的学习。整块时间的专门学和利用碎片化时间穿插学,学习效果也很好。


第五,学习吸收和知识管理相结合

俗话说“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律师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反映是运用知识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有无提高。律师要特别重视知识管理,把大脑“分区”,学习来的知识分门别类的“入库”,等使用时按需调取即可。知识管理不仅仅是储存,而是要学习后及时“转化”,把“别人的”变成“自己的”,多写文章多分享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毛主席说“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伟人尚且勤学不止,吾辈更应奋发向上!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矩阵国际中心 3 号楼 7 层
传真:0571-86898968
邮箱:houqilawyer@163.com

“厚启刑辩”更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