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王小兵、张金明办理的涉“套路贷”案当事人成功取保

发布日期:2019-01-31

       厚启讯:近日,我所王小兵律师与张金明律师合作办理的马某涉嫌敲诈勒索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不予批捕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马某被成功取保。

1.jpg

  马某是一家车贷公司员工,2018年底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王小兵律师与张金明律师在马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及时介入,在一个月内两位辩护人多次会见当事人马某,详细了解其公司情况、担任职务、业务情况,并向办案机关了解相关案情。在结合所掌握的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王小兵律师与张金明律师认为马某的行为依法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没有逮捕的必要性,随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从其主观、行为、是否明知公司违法等方面进行论述,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

  最终,辩护人的不予批捕意见被承办检察官采纳,马某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春节前与家人团聚,辩护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571-86898968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 515 号矩阵国际中心 3 号楼 7 层
传真:0571-86898968
邮箱:houqilawyer@163.com

“厚启刑辩”更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