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近日,由我所副主任魏巍律师办理的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某被认定为从犯,由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减轻到有期徒刑七年处罚,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徐某某因朋友所托,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到六百余万元。按照案发当地的惯例,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情形一概不予认定为从犯,徐某某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魏律师多次向承办人提出从犯、立功等辩护意见,并且搜集全省各地的判例予以支持。一审法院慎重起见,向当地中院作了汇报,最终法院认定徐某某等人属于从犯,依法得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