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2023年10月19日,我所何嘉骏律师辩护的彭某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一案,经有效辩护,案件终止侦查,彭某被解除取保候审,扣押物品予以发还。
公安机关指控: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陈某、彭某两人经预谋后从上家购得一款百度网盘不限速高速下速软件,后以“Top网盘极速下载器.exe”在多家淘宝店铺上兜售该软件, 该软件可以实现未登陆百度网盘账号状态下的不限速高速下载,以超级用户身份请求百度网盘服务器的通讯接口,获取超级会员不限速下载的权限。彭某兜售并激活卡密68646条,非法获利308907元。经鉴定,彭某等人出售的软件可以实现使用者未登陆百度网盘账号状态下,未经授权以超级用户身份请求百度网盘后台服务器对应的通讯接口,获取带有超级会员账户不限速标识的直链 (文件下载的直接地址)。公安机关认为彭某等人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何嘉骏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机关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的情况下给予缓刑的量刑建议,但是何嘉骏律师经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和计算机专业知识,坚持认为彭某等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而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何嘉骏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递交多份辩护意见和参考资料,主要意见如下:
1.TOP网盘极速下载器本质是代理下载器,表面是用户在下载文件,其实是彭某的超级会员在下载文件;2.下载直链不是该罪名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3.Base64解码不是百度公司针对技术攻击的加密手段;4.彭某的行为实质是一种代理下载的行为。(辩护意见详见后续的专题文章)。
经过与承办人员的充分沟通,最终采纳了何嘉骏律师的辩护意见,最后,公安机关将该案全案撤回,并做终止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