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2月8日,由我所管理合伙人陈洁琼律师办理的Z某诈骗案,经辩护取得较好结果,法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对Z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羁押了7个月的Z某得以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
Z某所供职的公司系一家催收公司,在明知一网贷平台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签订实际借款金额明显低于合同金额的借款合同的情况下,仍组织员工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被害人催讨虚高的借款金额和高额续期费用。Z某作为该公司股东兼催收主管,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陈洁琼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全部案卷材料,与相关承办人员积极沟通,提出了“Z某在涉案期间曾离岗一个月,未实际参与犯罪”、“ Z某系从犯”、“ Z某系自首”、 “ Z某愿意退赃”等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当事人认罪认罚,获得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若退赃可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该量刑建议,对Z某依法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