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1月29日,我所谢蓓律师办理的H某在第四方支付平台“跑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辩护后获不起诉处理。
H某疫情期间无事可做,想在网上找兼职赚取生活费,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高薪兼职”,随即询问了解,对方帮其注册了账户,H某随即开始在该平台“跑分”,后支付宝账户出现异常,遂停止跑分。H某后被侦查机关传讯到案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谢律师于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向H某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即前往检察院阅卷。了解本案事实证据后,谢律师多次前往办案机关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并递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提出H某系最底层“跑分客”,对平台运作并不了解,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H某主观明知在平台“跑分”系帮助上游犯罪的行为,也不足以推定其主观明知;H某系从犯;经核对电子数据,本案涉案金额应当以查证属实的用于上游犯罪支付结算的金额为准,该金额只有侦查机关认定金额的一半等意见。
以上意见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H某最终获检察院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