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1月6日,我所魏巍、谢蓓律师办理的Y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获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Y某现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接受家属委托后,我所指派魏巍、谢蓓律师担任Y某的辩护人。二位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向Y某了解本案相关事实,听取其本人对本案的辩解,并解答其对本案的疑问。了解案情后,二位律师随即前往侦查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并与承办人员沟通。
在审查逮捕阶段,魏巍、谢蓓律师针对Y某在本案中的行为,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认为Y某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且情节轻微。同时,Y某实际经营管理多个企业,其羁押对公司的存续、发展极为不利,建议检察机关出于保护民营企业家、保障营商环境的政策考量,对Y某不予批准逮捕。二位律师就以上意见也与承办检察官当面进行了充分沟通,检察机关最终听取了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对Y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