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近日,我所执行主任邓楚开律师办理的某涉“套路贷”案件正式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敲诈勒索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拿掉。
该案是一个通过网络高利放贷的案件,涉案人员24人,邓楚开律师为排名第一的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认定涉案行为是“套路贷”犯罪,并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三个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邓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深入研究案件,撰写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邓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提出,本案是一起利用平台收取“砍头息”的放高利贷的案件,在放贷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也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更没有通过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与“套路贷”存在本质区别,不属于与“套路贷”相关的诈骗、敲诈勒索犯罪;现有证据则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将客户数据出卖给他人,出卖多少数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后,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部分采纳了邓律师的辩护意见,拿掉了敲诈勒索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案件通过在审判前程序中的精细化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