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启讯:4月28日上午,由我所合伙人刘建民律师、涉税犯罪辩护部副主任王勇律师共同办理的某涉嫌盗窃案,经辩护获检察院不起诉处理。
L某于2019年10月、11月先后两次进入下城区、西湖区某办公楼窃取财物。2019年11月22日,L某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刑事拘留。
两位律师接受L某的家属委托后,多次会见L某详细了解案情,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多次充分沟通后,检察院对L某不予批捕并取保候审。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又对案卷材料进行了认真研究后,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已进行退赔并获谅解,社会矛盾已获得化解,不需要判处刑罚”等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作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对本案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