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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民办理的某网络公司总监涉“套路贷”敲诈勒索案获无罪处理

发布日期:2020-09-25

       厚启讯:今日,由我所合伙人刘建民律师办理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监S某涉嫌“套路贷”敲诈勒索罪一案,经过辩护,获得终止侦查处理决定,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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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某担任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运营总监期间,为其客户的多个现金贷APP提供导流服务。由于客户涉嫌“套路贷”敲诈勒索,侦查机关以S涉嫌敲诈勒索罪共犯进行立案侦查。

  在侦查阶段,辩护人介入以后,经过会见、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后,向公安机关出具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核心辩护意见,建议先予取保。后该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本案,向检察机关提出S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亦或是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最终,该案经过一年多的辩护工作,公安机关最终对S某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本案取得圆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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