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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明律师办理的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当事人获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2022-11-01

厚启讯:某科技公司开展的一项业务中涉及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在某市公安局开展统一行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案发后,公司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第一时间聘请张金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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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明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并了解公司涉案业务模式,并向办案机关了解了公司业务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同时通过家属调取了公司从事数据业务相关的资质及著作权证书。张金明律师在了解公司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企业处理“公民个人信息”的要求,对公司业务违法性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公司涉案业务可能“不合规”,但不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一、业务模式上,不存在非法获取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二、数据处理上,涉案“数据”属于去标识化数据,无法直接识别个人信息,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三、涉案业务仅为公司众多业务之一,且开展时间短;四、涉案业务存在“合规整改”的可能,并重点以“没有社会危险性”提出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将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办案机关,并与承办警官及法制部门负责人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后经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就案件定性、数据类型、证据进行会商 ,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决定对当事人先行取保候审。当事人获得“自由”后,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的合规性。本案能取得阶段性“有效辩护”,离不开办案机关的客观公正,以及对“少捕慎诉慎押”、“保护民营企业”理念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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