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明
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金融犯罪辩护部主任- 教育背景:法学硕士
- 电 话:18968045865
- 传 真:0571-86898968
- 邮 箱:houqizjm@163.com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张金明,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金融犯罪辩护部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于金融类(外汇、期货、集资)犯罪、食品类犯罪、数字币相关犯罪具有深入研究,办理了大量相关疑难、复杂案件,经验丰富,成效突出,不乏获得无罪(终止侦查、不起诉)、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等结果。
经典案例(部分):
1、某信贷平台地区负责人参与“套路贷”案(终止侦查)
2、陈某强制猥亵案(终止侦查)
3、陈某涉嫌洗钱案(终止侦查)
4、某游戏公司高管涉嫌开设赌场案(终止侦查)
5、董某被控诈骗几百万元案(终止侦查)
6、某美容院涉嫌非法行医致死案(不起诉)
7、鲍某某涉黑案(经辩护当事人由“骨干”变为“积极参加者”,获得较轻量刑,财产刑由“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变为“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8、蒋某某盗窃“共享单车”案(此案被央视、东方卫视等各大电台、检察日报报道,经辩护大幅度从轻处罚)
9、温州“土土金服”车辆抵押借款平台“涉恶”案(经辩护当事人被认定为从犯,并“减轻两档”在3年以下量刑)
10、某P2P平台非法集资案(经辩护当事人由“主犯”变为“从犯”,获得减轻处罚)
11、韩某某买卖外汇案(此案为督办案件,经辩护当事人“主犯”改为“从犯”,获得减轻处罚)
12、某租车平台诈骗案(经辩护当事人由“主犯”变为“从犯”,获得减轻处罚)
13、某数字币平台开设赌场案(经辩护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其中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获得无罪处理)
14、李某“替换苹果手机主板”诈骗案(认定从犯,获得减轻处罚)
15、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辩护由200万条减少为40万条,获得轻刑判决)
16、苏某某敲诈勒索案(经辩护罪名变更为非法拘禁,获得轻刑判决)
17、任某某职务侵占案(缓刑结果)
18、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获得较轻判决)
19、韩某某被盗窃控告案(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为上海某投资公司、绍兴某制造企业、杭州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风险防控服务
专业文章:
1、《从“于欢案”看如何认定“正当防卫”》
2、《刑事辩护提出“合理怀疑”应遵循的原则》
3、《暗网:法外之地?》
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明知”的认定——以销售减肥药为例》
5、《检测报告如何审查——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为例》
6、《南京李某“航延险”案简评——利用“规则漏洞”获利是否属于诈骗》
7、《特殊时期也不能忘记权益保护》
8、《刑修十一对集资案件有哪些影响?》
9、《金融监管“趋严”,合规才是“正道”——刑法修正案(十一)涉证券部分解读》
10、《“数字币”平台涉赌情形及相关问题的认定》
11、《诈骗与侵占的界分——以D某诈骗无罪案为例》
12、《共享单车盗窃案辩护过程中需要理清的四个问题》
参编书籍:
1、《有效辩护的理念与技能》(人民法院出版社)
2、《刑事实务::办案技能与疑难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
Copyright ©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40657号-1